柏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5月23日下午,柏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运涛,副主任王宏伟、张利强、张晋聪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共20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运涛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次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本次会议依法对县人大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表决通过了郝永涛、李志伟2名同志的免职事项,选举通过了宋会霞、李冠乐、李志伟、杨帅、张利娟5名同志的任职事项并颁发任命书。根据《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及相关程序,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出席会议的主任和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会议的各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和讨论。审议和讨论由副主任张利强、张晋聪分别主持,大家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通过了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副县长陈增红,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忠远,检察院检察长马颖,县监委、政府办公室及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