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柏乡县人大常委会
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根据《柏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的工作方案》《柏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领域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增强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等四个重点领域工作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反映有关情况请讲明存在问题所属区域和具体地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倡导实名反映,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具体受理方式为:
举报电话:0319-7728588(工作日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bxxrdbgs@163.com
2024年4月29日
监督重点内容
《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方面: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明晰等情况。2.《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情况。3.防汛避险准备情况,特别是风险隐患排查,转移人员清单制定、转移预案编制,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综合防洪救灾体系建设等情况。4.防汛避险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对参加避险转移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受洪水威胁区域村庄开展综合演练等情况。5. 相关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防汛责任体系,防汛工作机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信息共享、资源互助、协调联动机制,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责任区域网格化管理等情况。
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方面:1.科学规划防洪体系,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要素保障(资金、土地、环保等)及责任落实情况。2.实施重点河道治理工程、重要分泄洪枢纽升级改造、不达标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和堤防达标建设的情况。3.畅通蓄滞洪区内行洪通道,实施围堤隔堤、进退洪控制工程建设,强化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和平原调蓄工程建设的情况。4.健全完善防洪机制,推进水文设施建设,提高防洪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和精准监测预警能力的情況。
绿色建筑发展方面:1.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发布情况;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情况;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落实情况。2.各级政府宏观支持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绿色建筑,培育市场导向下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3.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实地检查法律规定应当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实地了解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4.绿色建筑的运营情况,包括制定节能、节水、绿化、垃圾处理、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维护维修外墙、外窗等建筑围护结构以及有关设施设备等。5.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发展意识等情况。
残疾人保障方面:1. 政府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及使用等情况。2. 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社会保险、低保落实等情况。3. 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情况。残疾预防、筛查、报告、治疗、康复全链条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情况。4.残疾人教育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特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级等情况。5.残疾人就业情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情况。6.残疾人文化体育发展情况。保障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持证残疾人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情况。7.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公共建筑、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开展等情况。